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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19 日消息,直播间购物现在已经成了不少消费者的选择,不过,虚假宣传、销售假货等乱象还是时有出现。其中存在的虚假宣传和销售假货现象引发关注。 据央视今日报道,部分商家会选择在夜深人静时开播,宣传货品为“工厂货”“渠道货”,搭配七天无理由和运费险等保障,诱导消费者下单购买。 在这些直播间里,原价上千元的潮牌球鞋,直播间几百块就能买到;上万元的奢侈品鞋包,可以打一折,隔着屏幕都能让人感觉到“捡漏”的诱惑。 然而,消费者实际收到商品后常发现货不对板或质量低劣。部分消费者因金额较小或嫌退货麻烦选择放弃维权。即使申请退货,也可能遭遇商家不处理或店铺关闭等情况。 为规避监管,这类直播间常采用特定策略:主播引导观众添加“粉丝群”进行私下交易;或对商品图片进行特殊处理后再上架购物车;主播介绍商品时,会用手遮挡品牌标志,暗示其为特定大牌,例如“某某家的”。
经营潮流服饰的从业者小吴表示,品牌代工厂的瑕疵品(尾货)数量极少,且大品牌通常有严格管控,会回收或剪掉主标防止流入市场扰乱价格。消费者购买到假货后维权困难,因直播内容瞬时性强、商品链接易下架,甚至难以查实商家主体信息。 据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披露,带货主播魏某与深圳某供应链公司负责人纪某某合作,在直播间销售不带商标吊牌但带有明显大牌标志的商品。魏某按成交额 20% 提成。该直播间一年内售出 9800 余件假冒大牌商品,销售金额 560 余万元,违法所得 302 余万元。 最终,纪某某、魏某等 11 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提起公诉,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六个月不等(注: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北京数字经济与数字治理法治研究会副秘书长黄尹旭指出,知假售假、虚假宣传的行为肯定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一些主播在直播间引导消费者进群聊,转入私域交易,规避平台监管。消费者一旦遭遇售假,平台以“非平台交易”为由拒绝担责,维权陷入“真空地带”。黄尹旭认为,无论交易行为是否在平台完成,只要商家有关于非正品的表述,平台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黄尹旭建议,面对低价诱惑,消费者应树立理性消费观念,优先选择正规平台和商家,警惕夸大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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