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共同的行为我支持,大家的房子都有公摊,小区道路就是全体业主的,我的地盘我做主。如果是保安的个人行为,我觉的就要看了,如果收钱后给业主提供了一定的服务,比如,夜晚增加查夜的次数,或者抵扣了自己的公资我觉的就无可厚非,关键还是要看小区的业主是否同意。 |
收费掉头路段。。。 |
哈哈 一切两个字可以“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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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住这点,我也不愿意给车进来调头。 |
哈哈,怪我没看清楚,社会需要监督者。 帮顶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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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社会什么事都有 |
昆明电池厂 马街那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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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钱,啥底线都不要了 |
反正没人管,强龙斗不过地头蛇,违规违法不要紧,等抓到再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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