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秘岸 于 2012-9-28 10:35 编辑
这几天遇到点烦心事,请各位熊友给支招。
事情是这种:
我直行,他不打灯并道,结果我就撞上他侧后面,下来还喊我赔500,后面交警来了,说同责。第二天我们一起去快出快赔中心定损,都是走保险。他的补漆只是几百块,但我的车伤的严重点,要修四千左右,已经超出“碰撞自赔”的2000的范围了,所以现在是“互撞互赔”,也就是他的保险公司赔我的修车钱,我的保险公司赔他的修车钱。(有一方损失超出2000的就是这种保险公司互赔程序,不懂的自己去百度。)
交警已经出具了认定书,同责互赔,正常应该是车修好后我们先相互垫款,然后拿发票回各自的保险公司报账,事情就可以完了。但对方车主不合作,不愿意垫款,那我说我先垫我自己的,等拿了发票交给他,他把钱给我,他回去找保险公司报账,他也不干!说要拿了发票等保险公司把钱打他帐上后,他再打款给我。可是,如果这样一来,我就一点保障都没有了!发票没了,他要是一直拖延不去报账,或者报了账就是不打钱给我,或者干脆不接电话,我岂不是叫天天不应了?保险公司的人说只能双方自己协商,他们也管不了,但报销的钱只能直接打他帐上。我又不能不让他去报账,拖着我也拿不到钱啊!这种问题该怎么处理呢?急求熊友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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