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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电动车过夜停放竟被索要“操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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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电动车过夜停放竟被索要“操心费”

楚中天 发表于 2013-2-20 11:17:55 浏览:  2691 回复:  3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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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放点,老板摆出“个性标语”  王安卓摄

一条“昆明百汇商场门口电动车过夜停车收取劳务费、搬运费、操心费共计25元”的微博引发网民热议,网友纷纷调侃称:“商家巧立收费名目已无法阻止”、“停100天差不多就可以买一辆新车了”。

“未能按时取车的车主请第二天来取车;搬运费10元、劳务费10元、操心费5元,共计25元……”下午4点30分,记者来到百汇商场新知图书城门口,果然看到网友所说的电动车停放点,4块关于停放收费标准的公告牌分别放置在各个出入口,十分醒目。

“收1块钱的停车费,车丢了要赔2000块,有时候我们等到晚上10点多车主也不来取车,为了防止车辆被盗,只好运到仓库存放,几十公斤重的东西抬上抬下,你说操不操心?”负责看守电动车的尹女士称,为了防止车辆丢失,他们都是用车把未取走的电动车运到两公里以外的仓库存放,第二天车主来取车时,再由工作人员取得钥匙后将车从仓库骑回停放点,交还车主。所收的25元停车费中,包括搬运车辆费和仓库租用费各10元,停放处收取的只是5元“操心费”。尹女士表示,该收费标准已经执行了一年多,平常过夜的车辆也不多,大概两三个月会有一辆,而收费也并非严格按照25元执行,遇到不太理解的车主,双方都是商量着给。

对于过夜停车收取“操心费”的问题,前来存取车辆的市民看法各不相同。“这算好的了,很多停放点超时以后就不管了,车丢了也没地方说理,加收几块钱可以理解。”市民李先生认为,停放点这样做其实也是为车主着想,只是一些车主对于“操心费”这个说法难以接受。市民谭先生则认为,该停放点的这种做法合理不合法,既然政府已制定了相关收费标准,就应该严格照其执行。

据了解,昆明市2010年对非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进行统一规范,电动车停车费标准为:早7点至晚7点,单次收费为0.5元每辆;晚7点至次日早7点为1元;包月不含充电是15元,如带充电则由双方协商,该收费标准只可下浮、不得上浮。

邓磊(昆明日报)

点评:明码标价呢意思就是不怕查,老板关系不一般
小白三世 发表于 2013-2-21 12:05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了,过夜费这儿还明码标价呢,想起两年前某个夏夜在交三桥附近,媳妇停个电单车还没过夜呢晚上10点去拿找不到了!问路面保管说电动车就已经说是搬到库房里了以为要过夜,早上停,过了22点都要收过夜费,要交30块!我那个心情!当晚发烧39.5度,媳妇射个电话过来说明情况拔个针穿件羽绒服就出门,在交三桥上硬生生的打了一架,最后在派出所协调下5元取车回家!看现在这个不错了,明码还降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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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l66666 发表于 2013-2-21 13: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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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间... 发表于 2013-2-21 15:04 显示全部楼层
哎,电动车停车费,我们小区包月40,,包充电 30,一个月要70块钱。根本没人管,哪来的收费标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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