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新主题
分享
开启左侧

[违规举报] 版主违规,管理员来看

[复制链接]

[违规举报] 版主违规,管理员来看

音乐嘉晨 发表于 2015-6-4 12:07:28 浏览:  8171 回复:  13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请版主 麦兜是只狗 自己先学习好版规,任何一个热爱小熊的人,都应该珍惜。

板块规则
本版域名: http://joy.it007.com
版主: 麦兜是只狗, 太子独舞
IT007温馨提醒:二手交易有风险,交易需谨慎。交易前,请各位认真阅读以下版规。

IT007个人交易区QQ群:85045038       IT007惠生活 土豪群 141567347(海淘交流 代购)

———————————————— I T 0 0 7 . C O M  社  区   交   易   区   版   规 ————————————————

一、本版禁止发布我国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中明文禁止销售或限制销售的商品交易信息。(如烟酒药品枪支弹药、未经授权验证的金融业务如POS刷卡、分期付款、收售发票等)
二、交易区出售帖必须在帖子中标明所售商品的品名、价格、基本情况介绍并至少含有一种联系方式,如条件允许,可添加图片及详尽说明。凡出售帖内容不含有品名、价格情况介绍,将会被视为广告贴。所发帖子标题不得含有网址、特殊字符。然则按广告处理!
三、即日起,非认证商家不允许在标题、内容、个人信息、签名、广播中发布含有商家品牌形象的文字、图片、网址等相关信息。包含但不仅限于商家名字、logo、店面地址、店铺网址、二维码、QQ群号、淘宝店铺、第三方交易网址等等。
四、对于非认证商家,禁止注册及发布含有商家信息的ID相关信息,比如XX科技、XX数码、XX手机、XX商城等等,对ID已经含有商家信息的非认证商家,可于2015年6月30日前与管理员联系更名,每个ID仅限更名一次,进行更名的ID,会在管理部公告栏给及公示。
五、禁止任何形式的“不违规”。即指发帖叙述大量与交易本身无关的内容,或帖子主题偏离交易本身,最后加上一小部分的交易信息以达到“不违规”或“防删”的目的。
六、(买卖自愿,标价自由) 请不要在其他网友交易主题中装专家,说风凉话,评论价格高低,一经楼主举报,视为违规处理!
七、为保持版面整洁,同一物品请勿重复开帖,同类商品希望你能集中整合为一帖发售!同样内容的帖子,7天之内只得发一次。同一商家或个人,7天有效期内,只能发布三个主题,超过三个,版主直接删除,不另行通知!其中如果某帖已完成交易,封此帖后即可新开一帖增补!
八、禁止灌水。交易区不是练级区。使用纯表情或其他重复的、无意义的回帖,连续回复他人帖子12个以上,或长久以来使用类似的无意义内容进行回复,视为灌水。
九、禁止以盖楼为前提或提供各种形式的“福利”进行销售或其他活动。
十、本版块不支持任何非官方人员发布的第三方平台链接,特别是一些商家以推广为目的的帖子形式。一经发现,将视为广告处理。
十一、请勿使用马甲双簧或扰乱正常交易,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二、在买卖主贴中有让人感到不适的言论,一律删除主贴(例如:“放鸽子的滚远点”,“家禽”这类)
十三、未经他人允许,不得发帖公布他人的隐私及个人真实信息(包括姓名、地址、电话或手机号码、个人肖像照片等)。
十四、禁止在交易区宣传QQ群或YY群,包括发帖宣传或添加在个人签名档等方式。 
十五、为了保障熊友交易安全,即日起,禁止论坛个人发布海淘代购信息。如需进行海外购物,可联系IT007官方人员进行代购,无任何手续费。详询(IT007惠生活 土豪群 141567347 IT007小宁)


如果遇到交易被骗的情况,请搜集好一些的证据(包括帖子内容截图,还有可以体现事情来龙去脉的聊天记录截图),并配以详细的描述到交易投诉区发贴,再以论坛短消息的形式将骗子的个人信息发给论坛管理员或版主,管理员或版主确认后,会更新到交易区公示黑名单中。
多拉A梦 发表于 2015-6-4 20:5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个神人,复制个版规什么意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麦兜是只狗 发表于 2015-6-8 10:04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你举报我违规什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麦兜是只狗 发表于 2015-6-8 10:13 显示全部楼层
我搜索了一下,和后台也看过~~你ID没什么违规处理~~想要表达什么请直接说~~我违规说明请直接说~~~复制粘贴版规好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zfj130999 发表于 2015-6-8 12:33 显示全部楼层
你妹的,想说什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Qoo 发表于 2015-6-13 14:20 显示全部楼层
LZ也是做过版主呢人, 有啥就直说~

点评

哇哦~~还是做过版主的啊我都不知道他做过版主~~估计是在我还没来小熊前的老前辈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14 23:2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麦兜是只狗 发表于 2015-6-14 23:20 显示全部楼层
Qoo 发表于 2015-6-13 14:20
LZ也是做过版主呢人, 有啥就直说~

哇哦~~还是做过版主的啊我都不知道他做过版主~~估计是在我还没来小熊前的老前辈了~~

点评

难得看到五货前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15 23:4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gaojin0607888 发表于 2015-6-15 23:49 显示全部楼层
麦兜是只狗 发表于 2015-6-14 23:20
哇哦~~还是做过版主的啊我都不知道他做过版主~~估计是在我还没来小熊前的老前辈了~~

难得看到五货前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A0F童蒙道人 发表于 2015-6-16 13:30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 留点脸给 麦兜是只狗
不能学麦兜是只狗 一样 拿着鸡毛当令剑,心情不好就打人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A0F童蒙道人 发表于 2015-6-16 13:36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0F童蒙道人 于 2015-6-16 13:38 编辑

我就被麦兜是只狗,无辜删帖,删后联系不回,不处理。
为了发帖不超时,帖子内容又多,只能发出来立刻编辑,编辑好了一发,发现一经被删,马上联系麦兜是只狗,人家架子大,一直不理人,过了几天了才回复说:“我怎么知道你正在编辑”,我艹了,你删了我贴,我就联系你了,你过了几天来说你不知道,你个不要脸的。

点评

逼嘴痒~~~你联系我什么了?我没义务24小时为你服务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21 20:2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麦兜是只狗 发表于 2015-6-21 20:25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麦兜是只狗 于 2015-6-21 20:28 编辑
A0F童蒙道人 发表于 2015-6-16 13:36
我就被麦兜是只狗,无辜删帖,删后联系不回,不处理。
为了发帖不超时,帖子内容又多,只能发出来立刻编辑 ...

逼嘴痒~~~你联系我什么了?我没义务24小时为你服务噶~~违规就是违规~~~少寡扯

点评

你嘴干净点,杂种。看好我帖子有电话,随时找我。 你一删帖子,我就发信息给你,你现在说你没义务24小时在,呵呵。狗话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21 21:5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A0F童蒙道人 发表于 2015-6-21 21:49 显示全部楼层
麦兜是只狗 发表于 2015-6-21 20:25
逼嘴痒~~~你联系我什么了?我没义务24小时为你服务噶~~违规就是违规~~~少寡扯

上网的什么都有,人话不是随便什么来都能说成人话的。呵呵。又要立牌坊又要做婊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A0F童蒙道人 发表于 2015-6-21 21:53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0F童蒙道人 于 2015-6-22 10:30 编辑
麦兜是只狗 发表于 2015-6-21 20:25
逼嘴痒~~~你联系我什么了?我没义务24小时为你服务噶~~违规就是违规~~~少寡扯

你嘴干净点,看好我帖子有电话,随时找我。我是不知道上网当版主的是个什么东西?
你一删帖子,我就发信息给你,你现在说你没义务24小时在,呵呵,怕是一星期在线时间不超过2小时,你做JB的版主?立牌坊做婊子
删帖,联系你就十几二十分钟的事情,你一个版块能全部看完?完全就是在乱删?你几天后回复的。

熊谈04.jpg
熊谈03.jpg
熊谈02.jpg

点评

刚刷牙嘴很干净~~~呵呵~~~毛拷大簸箕黑人~~~你管老子在线多久~~~你又不帮老子处电费交网费呢~像你这个说发出违规呢都在整改编辑呢噶?都不该删噶?再说网上当版主什么东西管你屌事?跟你有半毛钱干洗?还叫我克找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22 13:2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麦兜是只狗 发表于 2015-6-22 13:28 显示全部楼层
A0F童蒙道人 发表于 2015-6-21 21:53
你嘴干净点,看好我帖子有电话,随时找我。我是不知道上网当版主的是个什么东西?
你一删帖子,我就发信 ...

刚刷牙嘴很干净~~~呵呵~~~毛拷大簸箕黑人~~~你管老子在线多久~~~你又不帮老子处电费交网费呢~像你这个说发出违规呢都在整改编辑呢噶?都不该删噶?再说网上当版主什么东西管你屌事?跟你有半毛钱干洗?还叫我克找你~~找你有毛意思?有这点精神在这乱麻麻呢还不如多编辑几个合规呢提诶发出来卖两碗米线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