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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车主身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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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车主身份是什么?

justiny 发表于 2008-9-10 12:27:16 浏览:  8506 回复:  46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宝马车主的身份不用公开?已经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真是太 牛拉。
不违反规定,10000元出个耳机MX500,给有人要。(主要不是想出耳机


把我下面的回复贴上前面来,对什么都不明白就挺开车人的:58: ,对知道事实真相还不同情受害人的:58:


33楼说的真好,仇富这个词就是畸形心理的人想出来的,你TM有钱了,你自己花就行了,你不欺负别人,别人为什么恨你,在欧洲有钱人多了,怎么不见人家用PG想出这种词来,有一期的谈话节目说过在美国富人区和贫民区就隔一条街,没见穷人整天去偷去抢富人,因为富人经常做善事,为社会解决教育和医疗问题,大部分穷人都受益。所以穷人都希望富人平平安安,赚更多的钱做更多的善事,法律制度完善了,社会公平了,大家心里都平和了,谁会吃饱了没事去恨你,穷人有病啊要整天自己不开心去恨富人。
倒是在我们的社会里富人欺负穷人的事屡见不鲜,不说有多少宝马车的事,不说俯卧撑,不说看病吃药的问题(好像那个什么YAO监局zhang的事不是编的吧),不说矿老板几十辆悍马开不完,一出事故就想法设法逃避责任,几十条矿工生命在富人眼中是什么?不说招考GONGWUYUAN的不公平事件(那个招人的傻X不小心把带关系户名字的录用表传到网上的事不会不知道吧),不说四川地震那些个学校的豆腐渣工程,多少花季少年英年早逝。
不是我想提这些事,富人们就给我们一个机会,少做点这些事,让我们尽快忘记它们吧。穷人真不是那种吃饱了没事的人。

[ 本帖最后由 justiny 于 2008-9-10 17:16 编辑 ]
tsaisz 发表于 2008-9-10 12:28 显示全部楼层
SF

牛 实在是牛!!!

牛X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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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良-奇 发表于 2008-9-10 12:35 显示全部楼层
:h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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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张欣 发表于 2008-9-10 12:37 显示全部楼层
小刀下。。MX500 5块钱出不出。。
其实我主要不是想买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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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jiapk 发表于 2008-9-10 13:05 显示全部楼层
:103: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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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断天涯 发表于 2008-9-10 13:06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法律是有钱人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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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情王子 发表于 2008-9-10 13:29 显示全部楼层
没戏了~~~不要乱了~~~~这种人最后要是被拉下来掉么,我克跳滇池给你们看……

MX500  1w1给卖?(主要不是买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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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y
 楼主|
发表于 2008-9-10 13:37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上的诚意,我住在火星,自取行不行?
主要是感慨这次JC办案的效率,两天就得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结果,并且只公布受害人身份,不公布开车人身份,真是太经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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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qes 发表于 2008-9-10 13:45 显示全部楼层
是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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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 发表于 2008-9-10 13:45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来看 耳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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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HU 发表于 2008-9-10 14:05 显示全部楼层
送只螃蟹给你吃,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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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钢盔 发表于 2008-9-10 14: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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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miao 发表于 2008-9-10 14:13 显示全部楼层
是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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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elyvoid 发表于 2008-9-10 14:20 显示全部楼层
人都死了.怎么说都是他.  还有出租车明明是逼停 宝马.  警察还说是.自己想停下来。 汗死.
另外. 还说自己不知道.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不负刑事责任的意思就是说,民事的只是花钱解决的问题了。
反正是宝马有钱. 不在乎你个一十二十万的.
反正这个事情就这样被宝马给和谐了.
关于你说的耳机.
我说....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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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112629 发表于 2008-9-10 14:21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新交通法》别乱评论,现在不是《交通法规》啦,是《交通法》啦!!
    经初步勘查后证实:9月7日1时许,浦某某,女、46岁,(经检测其血液中无乙醇含量)独自一人驾驶其本人的云ADZ181号“宝马”牌轿车(经检测该车车况正常),由昆明市龙泉路至东寺街(回家)。途中1时05分许,浦某某驾车沿昆明市北京路由北向南行至小厂村附近路段,遇车前有杜某某(男、49岁、河南省人氏)醉酒后(经警方检测其血中乙醇含量为217mg/100ml)由事故现场西侧小厂村步行至现场后躺于车行道内(约五分钟),浦某某驾车行经该路段时,其所驾车底盘驶过杜某某身体,车底盘下方挂住杜某某头部。

具体连接:http://news.china.com/zh_cn/news ... 80910/150792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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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112629 发表于 2008-9-10 14:27 显示全部楼层
因行人违反《交通法》并行人付主要责任所导致的交事故是不追究机动车方的刑事责任的,同理,如果你在高速公路上撞死行人,并行人体位在机动车行驶线上的,机动车就不需要付刑事责任。现在有钱人只能说明够了解社会,才能赚到钱,不是谁有钱谁就可以违反法律,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律逐步在完善,别羡慕人家有钱,还是专心研究一下怎么用合法的手段赚钱买好车才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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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gsnows 发表于 2008-9-10 14:30 显示全部楼层
拿什么去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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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y1230 发表于 2008-9-10 14:35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X112629 于 2008-9-10 14:27 发表
因行人违反《交通法》并行人付主要责任所导致的交事故是不追究机动车方的刑事责任的,同理,如果你在高速公路上撞死行人,并行人体位在机动车行驶线上的,机动车就不需要付刑事责任。现在有钱人只能说明够了解社会, ...


等我有钱了,也开宝马,最好能撞死该宝马事件那老婆娘.也拖她5公里.看她变成鬼后是喃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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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ing 发表于 2008-9-10 14:38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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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y
 楼主|
发表于 2008-9-10 14:39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有钱人只能说明够了解社会,才能赚到钱


真的是这样吗?你觉得现在的社会很公平,很和谐吗?有钱人赚到钱只是因为了解社会吗?了解社会的人都能赚到钱吗?
虽然说大家有怨言,你觉得大家都是乱发疯吗?
一个社会真的是公平大于不公平的话,我想大家都知道怎么做,当不公平多于公平的时候,出现这种事情我觉得大家的反应很正常,不管客不客观。
反正我觉得应该公布开车人身份,这一点都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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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wolf 发表于 2008-9-10 14:59 显示全部楼层
这和当年的帕撒特有点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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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j124209 发表于 2008-9-10 15:01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快?那么个结果...我想不是商而是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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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ops 发表于 2008-9-10 15:02 显示全部楼层
看阿姨的表情就知道很牛很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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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goodwill 发表于 2008-9-10 15:18 显示全部楼层
本省,第一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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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xlong 发表于 2008-9-10 15:18 显示全部楼层
开车不开灯?那么大一条人躺的会没看见?路边上呢摩托都听见压过克声音啦,开车呢压着东西(人)会没的感觉说.........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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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 发表于 2008-9-10 15:28 显示全部楼层
宝马车司机浦某是云南城投的,她老公是省建八公司的党委书记
有网友这么说。
不知是不是真的,
我们的仇书记怎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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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nthlhc 发表于 2008-9-10 15:52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mxlong 于 2008-9-10 15:18 发表
开车不开灯?那么大一条人躺的会没看见?路边上呢摩托都听见压过克声音啦,开车呢压着东西(人)会没的感觉说.........
:91:

难道瞎子现在也能开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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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者 发表于 2008-9-10 15:57 显示全部楼层
挺牛。。挺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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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dnt33 发表于 2008-9-10 16:12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如果肇事的不是宝马肯定没这么多人关注了。。现在人很仇富阿。。 [/quote]

认不得仇富这个词咋咯来呢   小老百姓上完班回家过小日子都还来不及呢 一天出来找事的就是这些有钱有时间呢爆发户和太子党    很会捞钱就是德智体全面发展了噶 大部分不过是爆发户老表而已   也不想想为哪样老是这么群人有哪么多丑事被媒体拿来炒     自己头上顶的泡屎 还天真无邪的表情问人家为哪要拿奇怪的眼神看你  嗯 我说 你可以考虑向演艺界发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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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鹿 发表于 2008-9-10 16:21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为知道那个老女人是谁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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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c177 发表于 2008-9-10 16: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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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qxyuan 发表于 2008-9-10 17:03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穷,不是因为没有能力。
而是能获取收益的那部分资源,比如:权利……等公共的东西,被少部分占有了,让他们获利。先富了,可惜啊,在共同富裕的路上,我被XXX所遗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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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y
 楼主|
发表于 2008-9-10 17:08 显示全部楼层
33楼说的真好,仇富这个词就是畸形心理的人想出来的,你TM有钱了,你自己花就行了,你不欺负别人,别人为什么恨你,在欧洲有钱人多了,怎么不见人家用PG想出这种词来,有一期的谈话节目说过在美国富人区和贫民区就隔一条街,没见穷人整天去偷去抢富人,因为富人经常做善事,为社会解决教育和医疗问题,大部分穷人都受益。所以穷人都希望富人平平安安,赚更多的钱做更多的善事,法律制度完善了,社会公平了,大家心里都平和了,谁会吃饱了没事去恨你,穷人有病啊要整天自己不开心去恨富人。
倒是在我们的社会里富人欺负穷人的事屡见不鲜,不说有多少宝马车的事,不说俯卧撑,不说看病吃药的问题(好像那个什么YAO监局zhang的事不是编的吧),不说矿老板几十辆悍马开不完,一出事故就想法设法逃避责任,几十条矿工生命在富人眼中是什么?不说招考GONGWUYUAN的不公平事件(那个招人的傻X不小心把带关系户名字的录用表传到网上的事不会不知道吧),不说四川地震那些个学校的豆腐渣工程,多少花季少年英年早逝。
不是我想提这些事,富人们就给我们一个机会,少做点这些事,让我们尽快忘记它们吧。穷人真不是那种吃饱了没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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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天使 发表于 2008-9-10 17:27 显示全部楼层
出来混迟早要还呢~~~~拜托下回编个理由编呢好点,表以为人民大众都是没上过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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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xter 发表于 2008-9-10 17:54 显示全部楼层
等待

人肉此车

人肉此车

人肉此人

人肉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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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风不冷 发表于 2008-9-10 18:02 显示全部楼层
:39: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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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 发表于 2008-9-10 18:04 显示全部楼层
小熊搞一次人肉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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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印象 发表于 2008-9-10 18:17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个无头案 最后的结果 大家都猜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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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bwyl 发表于 2008-9-10 19:16 显示全部楼层
看见那个 女人的面孔我都要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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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海底出击 发表于 2008-9-11 00:24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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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999999 发表于 2008-9-11 00:54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lyingsnows 于 2008-9-10 14:30 发表
拿什么去爱国?

严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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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暖暖 发表于 2008-9-11 04:24 显示全部楼层
好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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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纳 发表于 2008-9-11 08: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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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就要骑永久 发表于 2008-9-11 09: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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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ata 发表于 2008-9-11 11:55 显示全部楼层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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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咪 发表于 2008-9-11 12:05 显示全部楼层
宝马老奶很牛B
杀人碎尸最无敌
人命如同烂菜皮
开车直接碾过去
为啥这样嚣B张
交警就是我养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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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ata 发表于 2008-9-11 20:15 显示全部楼层
-                   -  会有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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