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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昆明B级以下餐企不得接待旅游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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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昆明B级以下餐企不得接待旅游团

本站说书先生 发表于 2013-4-8 11:09:32 浏览:  1888 回复:  3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本站说书先生 于 2013-4-8 11:10 编辑

    清明小长假刚过,昆明又将迎来五一狂欢节,届时将有大量的游客涌入春城。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昆明市旅游局联合发出通知,要严防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团队接待单位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力争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旅游经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旅游团队接待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评审及挂牌公示工作。


       据介绍,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就是通过量化评估食品卫生安全风险性大小和信誉度高低,将评估结论分为A、B、C三个等级,食品卫生安全风险性最低,信誉度最高为A级。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负责人说:“低于B级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团队接待单位不予以接待旅游团队。”

严格要求餐饮服务企业按操作规范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旅游景区、景点餐饮服务企业、旅游团队接待单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防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团队接待单位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相关部门还将严厉查处旅游景区、旅游团队接待单位餐饮消费违法违规行为;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才疏学浅 发表于 2013-4-8 17: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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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疏学浅 发表于 2013-4-8 17: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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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瞳以续 发表于 2013-4-8 16: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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