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新主题
分享
开启左侧

平常心看宝马挂人

[复制链接]

平常心看宝马挂人

se7ense7en 发表于 2008-9-14 11:56:30 浏览:  9772 回复:  80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家不要受媒体误导,其实这件事最吸引人就是"宝马"二个字,昨天还不是有客车55人坠崖的事,比这不惨,要是换成QQ.昌河大家也没什么反应了.有钱人有有钱人的烦恼,咱穷人有穷人的快乐 .平常心
milkcsl 发表于 2008-9-23 16:34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见到宝马我就绕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beyond_37 发表于 2008-9-23 14:11 显示全部楼层
长期潜水,忍不住了,出来顶下二十一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微不足道 发表于 2008-9-17 01:10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露下面。
不发表意见!!!!
我是来看演双簧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99999999 发表于 2008-9-16 21:27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警察!
呵呵,真搞笑。
吃白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poseidon 发表于 2008-9-16 10:28 显示全部楼层
淡定、淡定

网警叔叔看着你们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Qoo 发表于 2008-9-16 01:19 显示全部楼层
给好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泪偷零 发表于 2008-9-16 01:19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一楼看到这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kmheihei 发表于 2008-9-16 01:04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howhang 于 2008-9-16 00:56 发表
你们两个欺负人家一个怕是不活 :91: 我顶你justiny   虽然和你观点一致但说社会埋没了热血青年 !  加油赚钱吧各位!

不要什么都愤怒,热血该愤怒的时候我绝不手软!
上次奥运火炬5.1境外受辱事件我写的传单可是发出去了7000多份的,我也可以算得上是热血青年了吧!
但是兄弟不是什么都乱热血的,有少数人就是喜欢借一些小事要挑起内部矛盾,大家要学会区分要不很容易被人利用!
我的原则对外绝不手软,对内是要以大局为重绝不支持那些反对ZF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showhang 发表于 2008-9-16 00:56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两个欺负人家一个怕是不活 :91: 我顶你justiny   虽然和你观点一致但说社会埋没了热血青年 !  加油赚钱吧各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kmheihei 发表于 2008-9-16 00:52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ustiny 于 2008-9-15 23:02 发表
楼上的,骂你的脏话,对不起,收回,
对你的态度,不变,与你道不同不相为谋。
原帖由 justiny 于 2008-9-16 00:26 发表
啊?眼镜弟弟?我没听错吧?你原来还关心宝马案?不就是你们俩个不许别人讨论的吗?怎么现在又要绕会去讨论宝马案了,不行不行,我智商低,一时半刻还没办法让这颗笨脑袋转回去,还是继续我们的话题。

哎呀怎么刚刚还听你说“道不同不相为谋”
现在又主动跟我谋到一起去了啊!你可真矛盾啊!
哈哈!我越来越佩服聪明王法兄啦!
另外聪明王法兄你这句“一时半刻还没办法让这颗笨脑袋转回去”不知是真话还是假话啦!
我说的这些可都是从你所发的帖子里弄出来的啊!我这些论据可都是你自己说的啊!呵呵!


[ 本帖最后由 kmheihei 于 2008-9-16 00:59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Qoo 发表于 2008-9-16 00:33 显示全部楼层
没后续了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坏坏死丫头 发表于 2008-9-16 00:29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justiny 发表于 2008-9-16 00:26 显示全部楼层
啊?眼镜弟弟?我没听错吧?你原来还关心宝马案?不就是你们俩个不许别人讨论的吗?怎么现在又要绕会去讨论宝马案了,不行不行,我智商低,一时半刻还没办法让这颗笨脑袋转回去,还是继续我们的话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Qoo 发表于 2008-9-16 00:21 显示全部楼层
从宝马扯到流量............

下次给是要说,流量挂的人跑了5公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kmheihei 发表于 2008-9-16 00:20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ustiny 于 2008-9-16 00:10 发表
是啊是啊,我觉得那段真是经典中的经典啊,完全像你啊,
只要是你看不惯人家回贴的人,甭管是男是女,先取个外号再说,觉得说话多的人,一定得盖个FLG的帽子,
你们聪明的人进来看见一堆憨包在回帖,不管他们在讨论 ...

厉害!我果然没有看错!
你没有辜负我的期望果然和《大腕》开拼了!还真听话!
来再给个糖!再说点别呢这次来拼《甲方乙方》老总蹲村子里那段!
你太有才啦!
怎么不说你的宝马案啦?


[ 本帖最后由 kmheihei 于 2008-9-16 00:27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justiny 发表于 2008-9-16 00:16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是啊,没看过《大腕》的人肯定看不懂台词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Qoo 发表于 2008-9-16 00:15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论坛是靠流量来赚钱~~~扯的可真复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justiny 发表于 2008-9-16 00:10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是啊,我觉得那段真是经典中的经典啊,完全像你啊,
只要是你看不惯人家回贴的人,甭管是男是女,先取个外号再说,觉得说话多的人,一定得盖个FLG的帽子,
你们聪明的人进来看见一堆憨包在回帖,不管他们在讨论什么,先用SB做代号,是SB的人绝对没资格和你们讨论,你们说的话SB又不听,咋办?
网站靠的就是点击率,点击率一上去就赚钱,没SB说傻话又哪来的点击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Qoo 发表于 2008-9-16 00:00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mheihei 于 2008-9-15 23:54 发表

是啦是啦你说话算数,别人一定不会理我的!
就像你说的那样”
要糖不?个爽啦!小朋友都不理我啦!!!!



你给要糖乃?我这点还有点~~~吃糖看笑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kmheihei 发表于 2008-9-15 23:59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ustiny 于 2008-9-15 23:53 发表
是啊是啊,傻瓜活的开心啊,聪明人跑到傻瓜圈子里来会生气啊,

哈聪明人大哥,新绰号啊!
看过《大腕》最后的那段嘛?
里面的那些做火箭的,几分钟上下上千万的聪明大哥跟你有得一拼!!!!
哈哈!


[ 本帖最后由 kmheihei 于 2008-9-16 00:00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坏坏死丫头 发表于 2008-9-15 23:57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kmheihei 发表于 2008-9-15 23:54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ustiny 于 2008-9-15 23:46 发表
哈哈,楼上的弟弟,看清楚,我是叫别人不要理你,因为你太难缠啦,老是在逗众人玩,所以我只能牺牲自己,主动献身,既为别人解除麻烦,又能帮助你这个练嘴玩的人,你不觉得应该跟我磕个头吗?
我一直都说话算数的, ...

是啦是啦你说话算数,别人一定不会理我的!
就像你说的那样”
原帖由 justiny 于 2008-9-15 23:26 发表
楼上的你怎么知道我小时候这样干的,但确实是,我叫其他小朋友不要跟他玩,大家真的不跟他玩,哈哈,
既然你那么喜欢惹大家关注,我来陪你啦,你就在这个帖子里练嘴玩,说说这个,说说那个,

要糖不?个爽啦!小朋友都不理我啦!!!!



[ 本帖最后由 kmheihei 于 2008-9-15 23:57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justiny 发表于 2008-9-15 23:53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是啊,傻瓜活的开心啊,聪明人跑到傻瓜圈子里来会生气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Qoo 发表于 2008-9-15 23:50 显示全部楼层
不仅逻辑思维低下,连智商都要重新考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justiny 发表于 2008-9-15 23:46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楼上的弟弟,看清楚,我是叫别人不要理你,因为你太难缠啦,老是在逗众人玩,所以我只能牺牲自己,主动献身,既为别人解除麻烦,又能帮助你这个练嘴玩的人,你不觉得应该跟我磕个头吗?
我一直都说话算数的,只是回复你的贴我收回了骂人的话,我觉得我说话不算数。
我们两个的逻辑就是,有我才有你啊,别人看热闹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Qoo 发表于 2008-9-15 23:42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讲狗呢~要给自己玩进克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kmheihei 发表于 2008-9-15 23:38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ustiny 于 2008-9-15 23:26 发表
楼上的你怎么知道我小时候这样干的,但确实是,我叫其他小朋友不要跟他玩,大家真的不跟他玩,哈哈,
既然你那么喜欢惹大家关注,我来陪你啦,你就在这个帖子里练嘴玩,说说这个,说说那个,

好嘛,么你说说嘛你是哪座庙里的菩萨,我来跟你上两株香嘛,求求你保佑我全天下的人都理我!
哈哈~~~~!
你太好哄了嘛!对啦我不只给你上香我给你带糖!!!!
你不是不理我了嘛,注意哈你自己最后那几句“我来陪你啦,你就在这个帖子里练嘴玩”我又再一次的敬佩你啦!
1。你自己说话都不算数你还怎么要求他人按你说的做。
2。自己说些什么都不知道毫无逻辑性
哈哈所以“王法大哥”我现在终于理解为什么你对宝马挂人案那么干兴趣了!呵呵!
哈哈还有支持这位“王法大哥”大哥的兄弟可以来看看,你们支持都是什么人!!!!!!
我真是太佩服啦,大哥!


[ 本帖最后由 kmheihei 于 2008-9-15 23:42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坏坏死丫头 发表于 2008-9-15 23:30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Qoo 发表于 2008-9-15 23:28 显示全部楼层
玩的玩的么~给自己玩进克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justiny 发表于 2008-9-15 23:26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你怎么知道我小时候这样干的,但确实是,我叫其他小朋友不要跟他玩,大家真的不跟他玩,哈哈,
既然你那么喜欢惹大家关注,我来陪你啦,你就在这个帖子里练嘴玩,说说这个,说说那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kmheihei 发表于 2008-9-15 23:22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ustiny 于 2008-9-15 23:16 发表
(zg)这个词在嘴边呼之欲出,我忍,大家注意他的回复,基本不讨论这个事,而是在想方法挑起矛盾,呼吁大家不要骂脏话,也不要骂ZF,然后不要理kmheihei这个人。

哈哈王法大爷又出现了!
你说不理就不理了该!强到逻辑又来啦!
别人为什么就要听你的话不理我,你以为你是哪个!神改,个要我跟你烧两株香!求求你叫全天下的人重新理我!
你一边说你年纪大,一边么思想呢么幼稚真不知道你是个什么人!
哈哈!
你这说法就好像小时候的小朋友说的“恩不跟他玩了,大家不要跟他玩了!”
哈哈哈太可爱啦!老顽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justiny 发表于 2008-9-15 23:20 显示全部楼层
你骂吧,骂啊骂啊的就生气啦,气啊气啊的也不知道为什么生气啊。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justiny 发表于 2008-9-15 23:16 显示全部楼层
(zg)这个词在嘴边呼之欲出,我忍,大家注意他的回复,基本不讨论这个事,而是在想方法挑起矛盾,呼吁大家不要骂脏话,也不要骂ZF,然后不要理kmheihei这个人。

[ 本帖最后由 justiny 于 2008-9-15 23:18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Qoo 发表于 2008-9-15 23:14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ustiny 于 2008-9-15 21:06 发表
Qoo,你先骂我的,我只有问候你........
收回所有骂人的脏话,现在论坛只剩别人的脏话。


你编辑了整哪???尿贼!!!有种么给大家都看看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kmheihei 发表于 2008-9-15 23:08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ustiny 于 2008-9-15 23:02 发表
楼上的,骂你的脏话,对不起,收回,
对你的态度,不变,与你道不同不相为谋。

那是肯定的!
我是支持政府拥护国家政策的,遵纪守法,心态积极的!
你是狭隘,一天到晚疑神疑鬼的与FLG是走相同路线的!
我自然与你道不同啦!更别说为谋啦!
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justiny 发表于 2008-9-15 23:02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骂你的脏话,对不起,收回,
对你的态度,不变,与你道不同不相为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kmheihei 发表于 2008-9-15 23:00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ustiny 于 2008-9-15 20:37 发表
楼上的,我不愤怒,我至少比你大十岁,我只是来找走狗,找到了,好开心,革命我干不了,骂走狗么还是容易呢。
宝马车撞人是会事,我骂走狗开心更是会事。骂啊骂,就把走狗骂出来啦,哈哈哈哈哈哈。

是啦你年纪大!年纪大的人说的就王法!你说故意就是故意个的啦!
唉~~~~~~~~!
年纪那么大一把还那么幼稚像个孩子一样!呵呵!
也难怪啊!想花鸟市场那儿那个老人也是对ZF不满整天就在那儿展示他的遭遇!
还被FLG的碟收录哈哈!
兄弟看来你离被FLG的碟收录的时间也不短啦!
兄弟给你个建议在这发很难找到FLG的人来帮你上镜,你去天涯论坛那儿多,指不定哪天你还可以到公交站台发钱呢!
呵呵!


[ 本帖最后由 kmheihei 于 2008-9-15 23:02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坏坏死丫头 发表于 2008-9-15 22:22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Qoo 发表于 2008-9-15 22:16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是再找点见证人来~~~走克小熊,顺便么我喊上我全家~我看看你打算杂个问候哈他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justiny 发表于 2008-9-15 22:14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么明天深夜一点,就在宝马车出事地点,不见不散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Qoo 发表于 2008-9-15 22:10 显示全部楼层
灌嘴么哪个不会?就那点文化水平?能再有点深度么?!

然后么最好是站的我面前来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justiny 发表于 2008-9-15 22:07 显示全部楼层
我骂爽了,你慢慢开心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Qoo 发表于 2008-9-15 22:03 显示全部楼层
某些SB开始吓激动了!哈哈哈哈哈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Qoo 发表于 2008-9-15 22:02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howhang 于 2008-9-15 12:55 发表


哈哈哈你不也是一样 !


是说~某见我成天灌水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Qoo 发表于 2008-9-15 21:56 显示全部楼层
哈~可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justiny 发表于 2008-9-15 21:10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见证,是他先骂我的。

[ 本帖最后由 justiny 于 2008-9-15 21:13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justiny 发表于 2008-9-15 21:06 显示全部楼层
Qoo,你先骂我的,我只有问候你........
收回所有骂人的脏话,现在论坛只剩别人的脏话。

[ 本帖最后由 justiny 于 2008-9-15 22:58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justiny 发表于 2008-9-15 21:00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我上面的言论太偏激了,不该骂人。
但别想我会上当,哄其他人也许可以,你知道我愤怒吗,我不愤怒,你觉得愤怒就一定应该革命吗?NO.
革命是不是办法的办法,但如果想让我们生活的社会变得更美好,还有很多方法,
当出现类似事件,能激起大众关注度,并找到更合理的方法去处理,一步一步完善人口素质和法律,这才是目的。你的法律满足大部分人利益,才是真正的法律。现在处理这个事,受害人老底都抖干了,为什么车主的身份还不公开,这种处理的话,会有公平吗?
换成是你别人都不关心,最后结果不公平,你会怎么样呢?
不让别人讨论是不对的,拼命维护权势只会让自己更狼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Qoo 发表于 2008-9-15 20:57 显示全部楼层
大10岁还那么SB~!屎大呢一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justiny 发表于 2008-9-15 20:37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我不愤怒,我至少比你大十岁,我只是来找(收回脏话),找到了,好开心,革命我干不了,骂(收回脏话)么还是容易呢。
宝马车撞人是会事,我骂(收回脏话)开心更是会事。骂啊骂,就把(收回脏话)骂出来啦,哈哈哈哈哈哈。

[ 本帖最后由 justiny 于 2008-9-15 22:59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kmheihei 发表于 2008-9-15 15:42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ustiny 于 2008-9-15 12:54 发表
10楼11楼是什么人?不准别人讨论?枪手还是走狗?进来干什么?

你愤怒你对社会不满么上嘛!
拿上家伙干革命去嘛,看看有多少会跟你去!
幼稚的娃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Qoo 发表于 2008-9-15 14:05 显示全部楼层
你觉得这种讨论会有结果呢话,我不介意你继续讨论下去,5年,10年~持续下去!

再一个,存在即合理,执政党要是被这种讨论就逼的下台呢话,那也太弱智了点!

既然开车人都来了,那就请到事故现场看看,再作评论不迟!

假设喝酒人是故意躺路中间,想耍赖骗人的,各位亲身经历时,还会这么来评论?!

再或者说好听点,躺哪不是躺?你躺草皮上嘛,躺人行道嘛,会有后续?!


PS:个人观点,不代表什么!我有我保留意见,难道我还得接受你们强加的理由?!那些满嘴诅咒的,嘴巴给我放干净点!观点或立场不同,不代表我需要问候你全家!

[ 本帖最后由 Qoo 于 2008-9-15 14:07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justiny 发表于 2008-9-15 13:38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碰巧我拿着把水果刀碰了你一下,把你刺伤了或是杀了,我没看见是否就没罪?全是你碰到我刀上来的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hudy413 发表于 2008-9-15 13:33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没罪的话是假了点 人家喝醉了睡在路上是人家的错 但是你看不见难道你就没错了?这么说的话 我走在路上 你撞我一下 你说没看见 那么全部是我的错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8413059 发表于 2008-9-15 13:18 显示全部楼层
.0...........

[ 本帖最后由 48413059 于 2008-9-15 13:20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justiny 发表于 2008-9-15 13:07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意思是人死了,凶手就没罪了?那以后撞了人,一定要把他碾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hilton731 发表于 2008-9-15 13:05 显示全部楼层
到人都死了申讨有什么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xln7651 发表于 2008-9-15 13:04 显示全部楼层
顶21楼的,说得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justiny 发表于 2008-9-15 12:58 显示全部楼层
顶21,22楼的,我发现现在网络上出现了一群走狗,他们好像是专门在这种帖子里要么骂对不公事件有情绪的人,要么哄着大家,平息大家的情绪,这种走狗相当讨厌,希望有朝一日被他们的主人用车拖着走100公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showhang 发表于 2008-9-15 12:55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Qoo 于 2008-9-14 12:54 发表


对头!一群闲的无B聊呢!


哈哈哈你不也是一样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下一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