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新主题
分享
开启左侧

[时事] 和女网友玩要小心了噶!昆明一男子与QM发生一夜情后得艾滋!

[复制链接]

[时事] 和女网友玩要小心了噶!昆明一男子与QM发生一夜情后得艾滋!

天天灌水 发表于 2009-8-24 00:18:44 浏览:  28084 回复:  16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夜情后杀人被判无期  21岁的李某酷爱上网聊天,去年11月14号,他在昆明一网吧上网时,通过QQ与网上招嫖的女子刘某结识。当晚,李某就来到刘某的出租房,两人发生了一夜情。之后,李某答应给刘某买一部手机,刘某还将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告诉了李某。第二天,刘某告诉李佳宜自己有艾滋病,李某一再追问,刘某回答“你猜。”失去理智的李某用被子捂住刘某的头部,10多分钟后,刘某没了动静。之后李某拿走刘某的两部手机和钱夹,随后来到小西门某手机商场用刘某的银行卡刷卡购买了一部价值2000多元的手机,并在一超市刷卡套取了近3000元现金。
  不久李某落网。他说,平时他与父母关系不好,只上到初中就没有再上学了,在昆明也没有稳定工作,经常靠奶奶的接济生活。事发前,他在一单位做保安才半个月。
  昆明中院一审判决李某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小淼 发表于 2009-8-24 09:41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云烟如意 发表于 2009-8-24 12:53 显示全部楼层
{:5_29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自由枫之舞 发表于 2009-8-24 17:22 显示全部楼层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云南印象 发表于 2009-8-24 20:49 显示全部楼层
{:5_29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泪偷零 发表于 2009-8-24 20:56 显示全部楼层
去年都市条形码的新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传说中的菜鸟 发表于 2009-8-24 21:06 显示全部楼层
恐怖啊,没有安全措施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倔强的盛夏光年 发表于 2009-8-24 21:38 显示全部楼层
太可怕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风沙落叶 发表于 2011-3-12 15:16 显示全部楼层
老贴顶出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锅盖 发表于 2011-3-12 15:26 显示全部楼层
人人都喜欢零距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火星上放羊 发表于 2011-3-13 10:20 显示全部楼层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中国的法律....处罚这1000元干嘛,要么就多处罚点,要么就免了,人都无期了,1000貌似是手续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紫轩凌风 发表于 2011-3-13 14:06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朝露 发表于 2011-3-13 15:18 显示全部楼层
那哈红联街还不有拆呢嘛~
想玩就不要谈感情,想谈感情就不要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zhsigma 发表于 2011-3-14 15:19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hunter_qq 发表于 2011-3-14 15:27 显示全部楼层
告诫你们要戴TT,找套总多买两盒装裤包呢,此乃居家旅行必备佳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丶涵 发表于 2011-3-15 10:00 显示全部楼层
还怕怕呢。么到最后是到底给有艾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烧玩家 发表于 2011-3-28 20:26 显示全部楼层
没钱就立即执行!有钱就环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