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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26 日消息,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LTA)发布公告,宣布自 9 月 23 日开始实施《交通领域(杂项修正)法案》,明确把“在公共交通车厢内大声播放视频 / 音频”等滋扰行为列为违法,违者最高可罚 500 新元(注:现汇率约合 2,632 元人民币)。 我们援引博文介绍,《交通领域(杂项修正)法案》于 2025 年 10 月投票通过,于 9 月 23 日正式生效,将原本适用于地铁的秩序监管框架扩展至公共巴士、巴士转换站及总站等场景。
新规针对公交车场景,明确将大声播放音视频、把脚放在座位上、乱丢垃圾、在车厢内饮食这 4 项常见滋扰行为列为违法,上述行为若被认定滋扰他人,违例者最高可罚 500 新元(现汇率约合 2,632 元人民币)。 此外如在巴士转换站 / 总站阻碍通行、危及他人安全,或随地大小便、弄脏设施等,最高罚款可达 5,000 新元(现汇率约合 26,324 元人民币)。 获授权的公共交通人员(如检票员、巴士转换站职员)可向涉嫌违规者发出“违例通知单”,再由陆路交通管理局(LTA)跟进调查。 为确保车长专注驾驶安全,新规未赋予车长开罚授权;但车长仍可劝请乘客停止滋扰行为,必要时可要求乘客下车或寻求控制中心 / 警方协助。 AI 解读 罚款之外,执法权才是关键
这次修法的重点其实不在罚款金额,而在执法权限的分配。把开罚权交给检票员和站务人员,而不是车长,说明规则设计时优先考虑了驾驶安全。车长只能劝阻、要求下车或求助,不能直接开单,这意味着实际执行会依赖站务和稽查人员的在场频率。 对普通乘客来说,500新元约合2632元人民币,金额不算低,但真正影响体验的是规则边界变清晰了。以前巴士上外放声音主要靠道德约束,现在有了明确的处罚依据。不过新规没有公布具体的稽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实际效果还要看执行。 另外,转换站和总站的罚款额度跳到5000新元,说明监管把站内秩序看得比车厢内更重,因为那里人流密集、安全风险更高。 规则有了,能不能落地,看的是站务人员够不够、查得勤不勤。 以上内容由 AI 依据原文补充生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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