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justiny 于 2008-9-15 23:02 发表 
楼上的,骂你的脏话,对不起,收回,
对你的态度,不变,与你道不同不相为谋。 原帖由 justiny 于 2008-9-16 00:26 发表 
啊?眼镜弟弟?我没听错吧?你原来还关心宝马案?不就是你们俩个不许别人讨论的吗?怎么现在又要绕会去讨论宝马案了,不行不行,我智商低,一时半刻还没办法让这颗笨脑袋转回去,还是继续我们的话题。
哎呀怎么刚刚还听你说“道不同不相为谋”
现在又主动跟我谋到一起去了啊!你可真矛盾啊!
哈哈!我越来越佩服聪明王法兄啦!
另外聪明王法兄你这句“一时半刻还没办法让这颗笨脑袋转回去”不知是真话还是假话啦!
我说的这些可都是从你所发的帖子里弄出来的啊!我这些论据可都是你自己说的啊!呵呵!
.gif)
[ 本帖最后由 kmheihei 于 2008-9-16 00:59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