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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这世界上牛人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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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这世界上牛人很多~

PP 发表于 2006-6-29 14:03:00 浏览:  2005 回复:  6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个年头市道太乱了。昨天晚上回家,发现门打不开了,像是被从里面反锁。我心里一惊,立刻想起了附近几家人失窃的情况,传说中的小偷该不会出现在我家里吧。我立刻跑出去检查防盗窗。结果就看到一个家伙正要从被撬弯了两个铁条的窗孔中出来。我慌忙在地上寻找东西,看到一个烂木条,就捡起来,朝防盗窗上一阵乱打。他退回去了。我觉得手很疼,原来是手握住木条上的钉子了。我把有钉子的一头换过去对着他。我去掏出手机来报警,慌乱之中我按了119。他在里面说:你要敢报警,我砸你家的东西。我说你个狗杂种,你还无法无天了,你只有乖乖投降的份,还要威胁我,你不许动,警察马上就来了。我看看手机,居然还没接通。我挂掉电话,再次拨了个119,期望他快点接通。那家伙看我没有放弃报警的意图。跑进我家的客厅,我跟着平移到客厅的窗外,看他抓了一个凳子,对着我的电视机。恶狠狠叫我把手机仍给他,否则他就砸。我看看手机,还没接通,我心里很急。我是个从不妥协的人,我决定吓吓他,我假装把手机放在耳边,大声地说:喂!110吗?我家里有小偷,我把它堵在里面了,你们快来。我口里一叫110,心里一惊,我拨119干什么呀!拨错了!!可是那个混帐真的在砸我的电视了,三万多的等离子电视啊。我气懵了我。当时我手脚都麻了,我都不知道有没有思考。我把手机一扔,飞快拿出钥匙,打开摩托车油箱盖,把摩托掀翻在地。拿擦车的抹布,浸湿汽油,砸在他身上,又慌忙在地上找了不知是什么,点上火,扔了进去。天幸他身上着火了。我赶紧从他敲开的卧室窗口进去。看见他在手忙脚乱地拍打身上的火。我抡起木条,朝他头上海劈。劈了5、6下,看他倒在地上,好像昏了,我不放心,继续辟了5、6下。才跑进卧室抱来被子。来到客厅之后,在灭火之前又劈了他的头5、6下。才把火灭了。之后试了他还有呼吸。我找来绳子,把它捆得严严实实。我才座下来,想了半分钟。才出去把摩托扶起来,把手机找回来。我的手机有自动重拨的功能,不断在拨119,都没打通。我这才想到,好像曾经听说了119被整合进110了,就是说火警也该拨110了。难怪老是不通。我又拨了110,但马上挂了。因为我想起在电视上看到过一群人追小偷,有人给小偷一砖头,小偷掉进河里淹死了,那人被判了过失杀人。法律如此之不公。我决定先检查一下他的状况再说。我回到客厅。肺都气炸了。我的电视有1/3成了碎片,绝无可能修好了,我又没有投保。当时我有一个冲动,先宰了他再说。可是杀人泄愤的行为实在太愚蠢了。至少要做点有意义的事才好。我的电视反正已经没了。近万元的沙发也烧了一小半了,虽然是我放的火,但他应该承担100%的责任。总共4万多的损失。他一个小偷绝对赔不起的。要是赔得起他也不来偷了。就算杀了他,顶多出了口恶气,我不能挽回半点损失,还成了故意杀人犯。我真是无法可想了。我只知道如果把它交给警方,我的损失就决无希望了,而且连出气的可能性都没了。我决定自己惩罚他。幸亏一开始没报成警,我决定不报警了。我在的地方是几幢刚修好的房子,施工队已经撤出。有十多户人家在装修,晚上都没人了。我是唯一一个装修好了搬来住的。当时买房的时候贪图一楼便宜就买了一楼,现在我知道它为什么便宜了,也知道便宜不是好图的了。我抓小偷的事情没有报警应该没有人知道。一个为了省钱宁愿买一楼的人绝不会甘愿承受4万多元的损失的!!我发誓,就算拿它熬油卖钱也不放过这个杂碎偷儿。我甚至想,要是在宋朝就好了,我把它卖给孙二娘做人肉包子,虽然没有一头猪卖得多,好歹也挽回几百块钱的损失。想到这里,我脑里突然灵光一闪,不是有卖人体器官的吗?人体器官好像价格不菲哦,如果能找到买人体器官的,我的损失不就全回来了?多卖的钱算是给我的 利息 精神损失补偿费 人体器官代售提成。我已经计划好了,先卖他一个肾,再卖一半的肝,眼角膜和晶状体要在最后一次交易之前卖掉,最后一次把他的另一个肾、另一半肝、心脏、骨髓一起卖掉。

可是我不知道哪里能进行这样的交易。请水友们帮我打听打听。提供有用线索的人在我交易成功后会得到重金酬谢的(是人民币的酬谢,不是仅仅给分哦)。法律工作者看到这个帖子请不要谴责我,这事都是因为当前的法律无法给纳税人提供真正的保护才会发生的。如果走正当的法律途径能够让我减少损失到5000元以内,我决不会这样做的。
ant24902 发表于 2006-6-29 16: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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鳄鱼 发表于 2006-6-29 17:20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犯了故意伤害罪 纵火罪,  接下来就要犯故意杀人罪和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罪了。阿弥陀佛!楼主回头是岸吧。。。。
隐竹 发表于 2006-6-30 04:34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title]鳄鱼于2006-6-29 9:20:16在大作中提到:[/quotetitle]
楼主犯了故意伤害罪 纵火罪,  接下来就要犯故意杀人罪和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罪了。阿弥陀佛!楼主回头是岸吧。。。。

法盲……

不过LZ要真是把他给分分卖了 那LZ绝对可以进牢里蹲了
xltmdfd 发表于 2006-6-30 06: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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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的猴子 发表于 2006-6-30 07:43 显示全部楼层
慎重
boss0202 发表于 2006-6-30 08:26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对待敌人就要像冬天般冷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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