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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昆明安居工程用地达1641亩

发布者: 菜鸟吃菜虫| 2013-4-24 10:01| 查看: 100| 评论: 0|来自: 昆明日报

摘要: 昨日,从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昆明市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将突破3万亩。为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将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总住房用地的81.92%。

本报讯 记者罗顺英报道 昨日,从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昆明市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将突破3万亩。为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将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总住房用地的81.92%。

 

昆明市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将控制在3.46万亩以内。商服用地7335.15亩,工矿仓储用地8940.75亩,住宅用地1.16万亩,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1641亩,中小套普通商品房和其他商品房用地9959.1亩。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总住房用地的81.9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440.45亩,交通运输用地1387.35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70.95亩,特殊用地549.6亩。

根据今年昆明市土地供应计划的编制,重点依据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求,优先安排2012年在建结转的省、市重点项目,重点保障安排列入“3015行动计划”的项目,以及环保、保障性住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社会发展等方面项目,并着力提高产业重点项目比重。

市国土资源局将不折不扣地落实住房用地出让规模、容积率不得低于1.0,禁止别墅类项目用地供应;严格执行招拍挂出让制度和操作程序,加强出让公告等信息审核,规范房地产用地出让行为,坚决稳定房价,抑制房地产投资过度。

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禁止供地类项目坚决不供应用地,对限制供地的设定限制条件;对土地利用率低、盘活存量不力的地方,严格控制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凡是可利用闲置存量土地的,原则上不供应新增建设用地。从土地用途上来看,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等经营性用地均纳入计划管理,没有取得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的项目,一律不得供地。在用地中,立足于使用原有建设用地和消化闲置土地,严格控制使用新增建设用地。

连接:    严格执行闲置空闲土地处置

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土资源部新出台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闲置空闲土地认定及处置流程进行调整与细化,切实增强专项工作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巩固深化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成果,将闲置空闲土地清理处置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土地利用水平;建立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制度,对项目用地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与督查,及时掌控土地开发利用现状;对违反合同约定的,及时采取暂停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分割登记、抵押登记等手续,切实维护土地出让合同的严肃性;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的评价体系、技术标准,严格按照控制标准审核用地项目;采用年度弹性控制各县(市)区用地指标,实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下达与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相挂钩。

工业用地及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改进和完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用地开展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试点。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完善土地一级开发机制,增强政府住房保障和调控市场的能力。

强调对主城建成区内的“城中村”进行改造时,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改造一个、成功一个”的动态管理机制,注重内涵挖潜,节约和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综合平衡改造项目的拆迁安置、开发和配套设施用地,严格按照“招拍挂”方式出让开发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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