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接上回(一个P民迁户口、办准生证的一点纠结过程……)……之前是在乱我的户口和准生证的事,由于各种原因,我不能落户到云南,所以只想把户口迁回老家去。本来说根据国家政策,已婚女子的户口是不能落户到父母家的(除非离婚),但后来我妈找到认识的一个熟人帮忙,他是在老家公安局户籍科的,结果,一样给迁回去了。这正应了我爸讲的:一千个公章,抵不过一个熟人。然后我妈又在老家帮我乱好了准生证。
原本我以为所有事情应该都算是理清了。但不知道怎么的,我又多了个心眼,想着以后娃娃落户到我老公家(我老公家是农业户口)需不需要我开什么证明之类的,趁着我爸妈现在还在我老家就给赶紧弄好了带过来。这一问不要紧,问出来的结果是,我家娃不能落户到我老公家,理由是我不是农村户口。然后我差点背过气去。
这是哪个WBD制定的鸟规定?一问才知道:县上、镇上的政策是落户与夫妻双方是农村还是城镇户口无关,只要资料准备齐全就是可以落户的,但到他们乡上就是不可以,除非我也是农业户口才行。据说他们乡上有十几户人家的孩子都是和我们一样的情况无法落户,所以也就是说,以后我的娃只能跟我的户口,回我的老家,那这就更不方便了。
现在TC干什么都要讲户口,但如今的户籍制度又TM的十足是个垃圾玩意儿,不知道给老百姓平白增加了多少麻烦和困难。前久看新闻还说,今年不知道有多少户口不在昆明的外地务工人员的子女无法上学。那些坐在办公室里面一边喝茶一边为人民服务的父母官有没有想过,这些看似详细的条条规规,有多少是务实的?原来我真的不懂,“与时俱进”就是这个意思。
就像我爸讲的,他从来就是赞成走后门的,只要能办成事,走就走了呗,总好过就这么吊着,谁让咱们这里的情况就这样。当时我听了这话还愤青了一下,可现在,我TM只想说,只要钱能解决,给多少钱我都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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