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摘自新闻] 故意遮挡号牌由扣6分提高到扣12分;违反交通信号灯扣分由3分提高到6分;驾龄1年以下的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必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新规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管理,改进驾驶人考试制度,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公安部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 123号令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23号令中的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网友精彩回帖:北京车友:应该人性化点,逐级递增比较好,第一次3分,第二次4分,第三次5分 南昌车友:建议对行车不断穿插超车,占用应急车道,狂鸣喇叭等不文明驾驶的严惩 扣12分罚5000 青岛车友:太严厉了吧?我闯红灯都是你们设的不准确。。谁故意闯红灯啊?都是骑电动车,摩托车的爱闯。 拉萨车友:我们这天高皇帝远,有和没有一样。。。 成都车友:公安部是在用情绪做事!可笑! 长沙车友:扣分管屁用,把你们自己管好就行了,就知道罚款。 天津车友:多少生命和鲜血换来的严格啊! 辽阳车友:闯红灯的都是不怕扣的。 晋阳车友:我感觉从明年起没法在开车了,有时闯红灯是无意的,或者确实没看到,不是故意的,这么严厉的处罚,还怎么开车。 泉州车友:我身为一名驾驶者,我绝对赞成,提高国民的驾驶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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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提门槛 严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零容忍 限吸毒驾驶机动车资格
完善驾驶人考试制度、突出实际驾驶能力
调整后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修改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在科目三的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考试,并明确大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牵引车和大型货车不少于10公里。
完善审验和实习期管理,严格重点驾驶人日常管理
除第一次领取驾驶证的人以外,规定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同时,还规定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要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考虑到高速公路道路情况的特殊性,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提高涉及校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新增: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等行为记12分,以及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等记分项。
将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放宽年龄限制 缩短等候时间,进一步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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