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aliho 于 2016-9-26 11:14 编辑
小弟在春苑小区居住三四年了,于去年10月底才在大观楼派出所办理的临时居住证,现在快到期了(2016年10低到期),
办理《昆明市居住证》
流动人口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仍拟在本市居住的,可以自《昆明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限届满前30日内,申领《昆明市居住证》
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
近期半寸免冠照片两张
居住处所证明材料
18至49周岁的育龄妇女应当交验《婚育证明》携带未满16周岁子女的,应当出示子女户籍证明或者户口簿等相关证件,携带未满7周岁儿童的,还应当出示预防接种证明材料
《昆明市临时居住证》
用人单位提供的就业证 |
对了,有个情况,由于房东要卖房子,我们上月从搬到了原居住单元搬到了隔壁单元,并且是同一地址,只单元号不同。
想换成居住证,请问下办理过的熊友,小弟的这种情况能办理居住证么(用人单位提供的就业证明材料是什么东东),
还是只能再次办理临时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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