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8月01日安徽电视台,以“文明办主任不文明,酒店吃饭动手打人”为题,报道了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文明办副主任司岩广,在某酒店庆祝儿子满月,只因宴会上一点意外,对酒店工作人员大打出手。酒店录像记录了这位文明办主任的不文明行为,时间是2009年7月26日13时58分。 录像中显示,这位文明办主任先是对吧台里的女服务员大发雷霆,接着是在吧台上抓到什么就什么砸女服务员,然后是用脚踩女服务员,揪住女服务员的头发,最后抓起椅子要砸向吧台里的服务员,要不是旁人抢下了椅子,还不知道惹出多大麻烦。 文明办主任应该是最讲文明的人,并且应该是最会说服、引导别人讲文明的人,可是蚌埠市龙子湖区文明办副主任司岩广却如此粗暴,在大众广庭之下,对弱小的女服务员大打出手。 人们实难理解文明办主任都是如此德性,当地“其他办”的主任还不知道有多霸道呢?当然这只是猜测,也许在蚌埠市只有这一位文明办主任不文明。 文明办主任不文明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公务员的思想修养、道德自律、遵纪守法意识沦落到何等程度,甚至可与社会下三滥可媲美,与地痞流氓没有差别。如此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怎能履行岗位职责,怎能为人民群众服务,怎能做到执政为民,人民群众又怎能满意,政府又何来公信力? 文明办主任不文明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干部选拔是如何的随意、随便,是多么的不严肃、不认真,竟然将如此不文明的人任命为文明办主任,真是对组织部的莫大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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