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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幼女被逼卖淫案终审判决 2人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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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幼女被逼卖淫案终审判决 2人被判死刑

91300 发表于 2012-6-27 15:57:46 浏览:  2149 回复:  2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冷水滩区看守所,公然伪造该案第一被告人秦星羁押期间的“立功材料”,企图为其逃避法律责任提供虚假证明。这一行为被法庭识破并经早报等多家媒体广泛报道后,迄今,仍无人被追究刑责。!!!


在未成年少女频遭性侵害的背景下,一起5年前发生于湖南省永州市的11岁幼女被逼卖淫案,日前终审判决。7名被告中秦星、周军辉被判处死刑;陈刚、刘润、蒋军军、兰小强被判无期徒刑和秦斌被判有期徒刑15年。

昨日,记者独家获悉:除上述获刑的被告外,众多对幼女乐乐(化名)实施性侵害的“嫖客”未被提起公诉,而涉嫌协助本案主要被告伪造立功材料的当地看守所民警,也未被追究刑责。


精神赔偿要求被驳回

终审判决前,乐乐的母亲唐娟上诉,希望7名被告都被判死刑,并根据乐乐受到的重大身体和精神伤害,提出了184万元的民事赔偿。但法院未予支持。

6月5日,湖南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决,维持此前永州市中院的再审判决:乐乐被逼卖淫案的两名被告因强迫卖淫罪被判死刑,4人被判无期徒刑,另有1人获刑15年。这也是该案历经两次重审之后的第四次判决。

2006年国庆节,不满11岁的乐乐被朋友周军辉以看影碟为借口,骗到一家出租屋强奸。在周军辉威胁下,乐乐被迫辍学,并被带入秦星等人经营的休闲屋,被逼卖淫,3个月内接客100余次,并在当年12月的一天里,惨遭四人轮奸。医学鉴定显示,这期间,乐乐染上了性病并出现严重的应激性精神障碍。


一“嫖客”被拘15日

得知乐乐被逼卖淫后,唐娟在休闲屋附近捡了十几天垃圾,并将女儿解救出来。此后两个多月里,唐娟多次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竟无人受理。

5年来,“休闲屋”老板的残暴、嫖客的凶狠、警察的冷漠、法院一再的重审,让发誓为女儿讨回公道的唐娟心力交瘁、备受折磨。

甘元春透露,为了替女儿讨回公道,唐娟不断申诉,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在此案侦办及诉讼过程中,当地司法机关对此案的处理,“令母女二人受到了严重的‘二次伤害’”。



据早报记者了解,得知乐乐被逼卖淫后,唐娟在休闲屋附近捡了十几天垃圾,并将女儿解救出来。此后两个多月里,唐娟多次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竟无人受理。直到唐娟“以死相逼”,警方才正式立案。

在起诉阶段,唐娟多次要求将警方掌握的“嫖客”同案起诉,但未获公诉机关支持,最终除此次被判刑的被告人外,众多对乐乐实施性侵的人未被提起公诉。

唐娟还告诉早报记者,在该案卷宗材料中,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冷水滩区看守所,公然伪造该案第一被告人秦星羁押期间的“立功材料”,企图为其逃避法律责任提供虚假证明。这一行为被法庭识破并经早报等多家媒体广泛报道后,迄今,仍无人被追究刑责.






mengdewang 发表于 2012-6-27 16: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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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dhh 发表于 2012-6-27 23:24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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