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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营经济、园区经济、县域经济三大战役,把引进工业、文化、旅游等产业项目入驻试点项目区作为深化山地城镇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做到山地城镇发展与产业开发相互支撑、相互促进、融合发展。”这是18日在昆明召开的云南省国土资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透露的。
全力推进山地城镇建设
针对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耕地保护难度加大,资源利用粗放浪费现象依然突出,利益主体多元化,协调难度加大等问题,会议提出,今年将全力推进山地城镇建设。着力完善山地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狠抓试点项目区建设。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加强实地调研指导,实行现场办公,切实加大批准试点项目区的建设推进力度,限期完成建设任务。
要加快形成产业项目支撑,切实做到山地城镇发展与产业开发相互支撑、相互促进、融合发展。要确保项目建设依法依规、科学安全。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禁随意圈地占地,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格评价考核制度,严把项目准入门槛,确保项目引进的质量。同时要认真开展专项地质环境调查及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做到建设条件清楚,选址科学,对现有的或潜在的隐患防治到位,有针对性地防范工程建设活动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保障山地城镇建设地质环境安全。
补偿金不落实不得征地
依法依规保障合理用地需求。要抓紧健全建设用地批、供、用、补、查综合监管平台,进一步完善节约用地管理评价办法,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定期开展闲置用地清理,加大对批而未征、批而未供及低效闲置土地清理盘活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水平。要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要加强农村地籍调查和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加快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发证和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建设。严格征地程序,约束征地行为,强化征地实施监管,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坚决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坝区耕地质量补偿政策,积极引导各类建设项目向存量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布局。
深入实施地质找矿突破战略。加快建设地灾综合防治体系。要以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关于“把云南列为全国地质灾害防治重点省份给予支持”的重要指示为契机,巩固提升前期工作成果,扎实推进云南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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