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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份,昆明市住建局依据《昆明市村庄布点规划》,联合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辑出版了《昆明市村庄建设导则》。导则分为九章,其中对农村村庄规划做了详尽说明。 新亮点 村庄规划为四种类型 《导则》对于村庄建设用地,要求村庄建设应充分结合自然环境条件,布局在水源充足、水质良好、便于排水、通风和地址条件适宜的地段。要求充分利用荒地,不占良田、好地和林地。通过新型社区建设、迁村并点等建设,昆明市计划保留6694个村庄,其中行政村899个、自然村5795个。根据昆明市村庄自然地理及交通条件,将昆明市村庄规划为山地丘陵型、平原型、滨水型、交通型四种类型。 打破以往各家建房无标准 规定中,农村住宅建设基底面积不应大于宅基地面积的70%,绿化面积应大于20%,禁止采用实体围墙,打破以往各家各户建房无标准,随心所欲建设的现状。要求新建好的村庄5年内无整体改造,不影响村庄的综合整治和公共设施、市政建设等。建房的原则遵循结合农民的需求,建设有乡土风情和地方特色的建筑风貌,配备给排水、电气、采暖、燃气、电视接收、电讯等设施。 坝区村庄人均建设用地80平米 村庄布局强调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尊重历史文化、突出地方特色,规定坝区村庄人均建设用地不得大于80平米/人,丘陵地区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不得大于90平米/人,其他居民点不得大于100平米/人。其中规定,对于公共建筑用地、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分别占村庄规划建设用地的12%、16%和4%。 对于环境卫生方面,更是明确规定,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100%,普及水冲式卫生公厕,厕所服务半径为300m,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超过70m。 还要求对于当地文化遗产保护,遵循悉心维护,如果破损按原貌整修的原则,全面保存、延续文化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 对于环境景观的设计,则明确规定结合民俗民风,展示地方文化,体现乡土气息,形成地方特色。 昆明计划保留6694个村庄 对于村庄规划,昆明市原有10249个村庄,其1313个行政村,8936个自然村,通过城中村改造、新型社区建设、迁村并点等布点规划,全市保留6694个村庄,其中行政村899个、自然村5795个。其中,已完成其中规划编制的村庄有6067个,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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