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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 城管公告退款,2个月过去没动静 据悉,7月1日起,受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全市的垃圾清运费和水费捆绑收费。根据昆明市城管局下发的《关于委托自来水供水企业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公告》第四条:“对于已交纳2012年7月1日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合同关系用户,由原收费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公告落款时间为“2012年5月28日” 办法 小区不退费 打这些电话投诉 业主如果遇到拒不退费的情况,可以拨打数字城管热线12319或市长热线“12345” 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拨打市城管局电话3190922或联系辖区环卫部门进行投诉。另悉,如果收费单位在退费过程中出现缓退、少退、不退和变相缓退、少退、不退的,或与缴费者发生冲突等情况的,除追究责任外,将从分配到该区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中扣除5倍的应退生活垃圾费。 日前,网友“瑞瑞的伴儿”通过微博反映,盛高大城小区重复收取的7~12月份垃圾处理费至今尚未退还。多次询问物管何时能退还,物管以尚未接到领导通知为由一直无法给出退还时间。 网友“瑞瑞的伴儿”表示,7~12月的垃圾清运费每户60元,“小区成百上千户加起来还是一个可观的数字,强烈关注这笔资金的去向。”小区住户“你始终是一个人”也表示,支持网友“瑞瑞的伴儿”的观点。 而据记者了解,这个在垃圾处理费捆绑水费一起上交时就被明确要退还的费用,在昆明很多小区都还没有下落,那么这费用为何至今难以物归原主?户主又要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这笔退款呢? 市民遭遇 “没接到退费通知,所以不能退” 昨日,记者来到盛高大城小区,偌大而干净的小区院子里,业主冷健女士和她的伙伴们正兴高采烈地玩双抠,冷健告诉记者,家里6月份交了全年将近2000多元物管费,其中就包括垃圾清运费,听说7月1日起,就不再单独收垃圾清运费,而是包含在水费中一块收。“我这个月的水费特别多,应该就是包括垃圾清运费”,冷健说,“但是到现在物管仍然没有退还重复收的那部分钱。” 记者在冷健出示的单据上看到,他们家最近一次上交物业管理费的时间是2012年6月7日,所交费用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一整年的费用。其中,物业服务费为1112.16元,工作人员开了正规发票,而剩下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476.64元,生活垃圾处置费120元,二次加压费120元,一共716.64元则只开了普通收据。 冷健告诉记者,物管说过只要上面通知下来就一定会退钱,现在他们没有接到退费的通知,所以不能退,并且说如果等到年底仍然没有接到通知就照样收费。 记者调查 昆明不少小区都还没退钱 家住十二棵橡树小区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每个月的水费都是在工资卡上直接扣除的,“这个月拿到水费单子一查发现里面还包括了垃圾清理费,污水池二次处理费什么的,但是明明我们在年初的时候就一次性交清了全年的垃圾费120块,往年也都是这个样子的。”李先生说,现在垃圾费改成跟水费捆绑每月一缴了,但之前交过的下半年垃圾费也还没退回。 据白马小区的王文女士介绍,今年年初,他们便在交物管费时一起交了全年的垃圾费一共120元,但前两天收到交水费的单子时发现钱一下子多了很多,还觉得好奇怪。至于此前所交的7~12月的垃圾费,也一直没接到要退回的消息。 同样,在记者走访的其他几个小区,吴井桥小区、春苑小区、江东世纪家园等,住户们均表示未接到退费通知。 相比之下,月光宝盒小区的业主就“幸运”多了。业主刘女士告诉记者,“小区物业贴出告示,要住户们拿着交垃圾费的收据,就可以把下半年的60块钱退给我们了。” 各方争执 盛高大城物管 关于垃圾费和水费捆绑收取这一问题,目前,“政府的许多细节问题一直没有明确”,在很多细节问题没有处理好的情况下,他们也不好办。 “政府没明确安排,我们不好退” 盛高大城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许先生介绍,他们“都是按政府下发的文件办理,双重收费的问题根本不存在”,对于5月28日发布的公告,他们是7月初才收到的,“这不是哪一家的问题,而是昆明市都存在的问题”。 许先生说,关于垃圾费和水费捆绑收取这一问题,目前,“政府的许多细节问题一直没有明确”,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相关事项都还没有作出明确的答复,比如垃圾清运,从小区清运垃圾到垃圾场的车辆安排等等。另外,许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小区几百户业主的水表仍然挂在物业公司户头上,业主的垃圾费和水费就都还是从物业公司户头上扣走,物业公司没有收到钱又要倒贴钱,这样很不合理。 许先生说,至于业主此前交了的7~12月份的垃圾处理费,他们也早已作出了解决方案,或转成明年的物业管理费,或直接退钱。只是目前“政府没有做出明确的安排”,在很多细节问题没有处理好的情况下,他们也不好办。 昆明市物管协会 在之前,物管会收集处理这些垃圾,但由于现在物业公司不收垃圾费了,如果还收的话相当于物业帮助环卫队来承担这份劳动,这是不合理的。 “7~12月的垃圾费一定会退的” 昨日,记者就此致电昆明市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李进发,其表示,垃圾费和自来水费捆绑收取后,捆绑收费的系统、对接等都还不完善,还在对接。 因为距离环卫部门设置的垃圾清运点较远,很多业主直接把垃圾放在楼层里,那么,谁来处理业主的生活垃圾?特别是在一个是很大的小区里,业主是不愿意把垃圾提出去的。比如,在世纪城,业主要把垃圾提几公里才能放到垃圾收集点去,所以就会随地扔,但环卫又不愿意处理。李进发认为,“应该根据市里的文件,按照谁收费,谁设置,费随设转这个原则来处理”。 李进发说,在之前,物管会收集处理这些垃圾,但由于现在物业公司不收垃圾费了,如果还收的话相当于物业帮助环卫队来承担这份劳动,这是不合理的,因为那些垃圾是住户产生的垃圾,而不是物业产生的垃圾,物业公司只负责公共环境中产生的垃圾,比如绿化。 李进发介绍,现在物业公司正在和城市执法局对接,已经开过会,现在正在制定方案,看怎么对接。而之前由于没有对接好,给市民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确实很不应该。也希望能向市民说明这一情况,7~12月的垃圾费是一定会退的。 城管局环卫部门 按照应退尽退、谁收取谁负责退还、多收几个月就退几个月、每月收取多少就退还多少的原则退还缴费者(无法与自来水捆绑用户除外)。 “物管应该先把钱退给业主” 记者从城管局环卫部门了解到,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早已成立了退费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区主管部门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督促相关单位和物管将多收部分及时退还给市民。按照应退尽退、谁收取谁负责退还、多收几个月就退几个月、每月收取多少就退还多少的原则,将所有收费主体已收取的2012年下半年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部退还缴费者(无法与自来水捆绑用户除外)。 城管局环卫部门负责退费工作的吕先生告诉记者,“为什么有的物管公司没有退还重复收取的垃圾费给业主呢?以前请的垃圾清运公司还在继续清运,这部分费用以后就应该是环卫部门来付,但是有些物管公司怕环卫部门不给钱,所以就先把钱押着了。”吕先生表示。 “钱肯定是要退给业主们的,我们也在进行各方面调查论证和部门公司之间的协调。但是有些物业公司就是不积极配合,比如十二棵橡树小区,以前三四个门都开着的,现在垃圾清运车来了就只给开一个门,清洁车不方便进入更不方便清理,导致出现了许多不愉快的情况。”吕先生表示,不管怎么说,物业公司都应该先把钱退给业主,让垃圾清运正常运行。毕竟,物业公司跟环卫部门有什么没沟通好的,可以专门进行协调处理,而不应该让老百姓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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