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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两小区业主拒交维修费 物管以断水封门要挟

发布者: 风萧萧| 2012-11-28 14:00| 查看: 1583| 评论: 0|原作者: 李晓静|来自: 昆明日报

摘要: 水木山居的住户陈先生清楚地记得,他们小区分时段供水已经快两个月了。这段时间以来,家里每天早中晚各来水3小时,其余时间一滴水都没有。
水木山居的住户陈先生清楚地记得,他们小区分时段供水已经快两个月了。这段时间以来,家里每天早中晚各来水3小时,其余时间一滴水都没有。小区停水的原因,是因为给小区二次加压的两个水泵中的一个坏了,为了防止这仅剩的一个水泵负荷过重,小区不得不采取分时段供水的措施。

物业公司本想尽快修好坏掉的那个水泵,但因为很多住户不愿意交纳维修费用,导致维修工作迟迟不能开始。而住户们五花八门的拒交理由,更是搞得物业公司哭笑不得。

持续两个月的限时供水生活

在位于昆明市官渡区金马路的水木山居小区内,有一个500立方米的景观水池,自分时段供水以来,很多住户盯上了水池中的水,不时有住户提着桶前来打水。

“这也是无奈之举,大家把水池中的水提回去主要是用于拖地、冲厕所。”陈先生说,自小区的水泵坏了以后,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业主每天必须趁来水的时候把家里所有能装水的容器都蓄上水,但尽管如此,洗澡、洗衣服、打扫卫生还是很不方便,“用水高峰期时,楼层高的住户甚至没水可用”。

水木山居的物管、昆明鸿亿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主管李军说,自该小区开盘以来,就没有设立维修基金。10月初,物管工程部发现已经作业了11年的一个公共水泵再也无法修理,只能更换整套设备,需要10万元,因此得由所有业主来集资,580户分摊下来每户应缴纳150元。

刚发现水泵坏了的时候,物管公司就召集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开了会,大家一致同意集资更换水泵,并及时张贴了告示进行说明,甚至还进行了入户宣传。但很多住户迟迟不愿意缴纳这笔费用,迫使水泵的更新工作一再拖延。

因水泵迟迟不能更换,小区一直处于分时段供水的状态,导致很多像陈先生这样已经缴纳了维修费用的住户极度不满,他们认为这是物管公司的工作没做到位。“如果不采取点强制措施,恐怕永远都收不齐这笔钱。”

永远也安不上的防盗门

与水木山居有类似经历的,还有西山区的兴隆花园小区,但让业主们闹心的不是水,而是门。

由于是老旧小区,兴隆花园的单元门仅仅是一扇带锁的铁门,并且几乎都已经坏了,无法再锁上。因为没有可视系统,当有客人来访时,住户必须亲自下楼开单元门,因此有的住户图方便,便不愿意关单元门。再加上如今兴隆花园一楼的房屋大多都被改成了商铺,为了不影响生意,一楼的住户们坚决反对将单元门关上。如此一来,兴隆花园小区的楼道内,小广告贴得到处都是。

更让辖区派出所、小区保安以及部分业主深感不安的是,由于物防设施缺乏,兴隆花园的出入人员日渐复杂,小区治安状况也十分混乱。

从前年开始,派出所和小区物管一起倡议住户集资安装带有可视系统的防盗门,每户缴纳170元。但推广至今,49个单元仅有3个单元安装了防盗单元门,其他的单元却怎么也收不齐这笔费用。

“我们曾多次上门进行宣传劝导,却始终不见奏效。”兴隆花园的物管方昆明凯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周主任说,安装单元门必须要整个单元的所有住户共同承担费用,只要有一户不愿意交钱,单元门都无法安装,因此他们的这项工作一直无法顺利进行。

物管采取强制收费措施

两个小区的维修金迟迟收不齐,原因基本都差不多。

首先是一些住户认为没这个必要。水木山居一些一楼的住户,由于受水压影响不大,因此不愿意缴纳水泵更换费用。而兴隆花园的一些住户则直接告诉物管:“我家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要偷就偷吧。没必要安装防盗门。”

其次是租户很多,房东和租户互相推诿,无法收取维修费用。租户们认为房屋不是自己的,没有义务缴纳这笔费用,而房东认为房子不是自己在使用,也没有义务缴纳这笔费用。

再次,还有一部分住户常年不在家,也无法找到他们收取这笔费用。除此之外,还有一小部分住户处于观望中,只要有一户不交钱,他也不交。

对此,物管方们很无奈。李军说,分时段供水迟迟没有取消,住户们怨声载道,因此他们现在每晚都加班等住户,挨家挨户去收钱。到现在为止,已经有93%的住户交了这笔费用,而物管方也开始和企业洽谈购买水泵的事项。对于仍不愿意缴纳这笔费用的住户,物管在小区内张贴了告示。“我们希望能够得到大多数住户的同意。对于那些仍不肯交钱的住户,我们只能采取强制停水的措施了,等交了钱才能供水。”

而兴隆花园的周主任也表示,他现在正在统计还有哪些人没有交费,如果还有人坚持不交,他只有先把单元门安上,扣下没交钱住户的钥匙,等交了钱再给钥匙。“不愿意交钱的,往往都是很少的一部分人,但却影响着整幢楼的安装进度。我们这也是无奈之举。”

律师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记者调查发现,类似的问题不只存在于上述两个小区,在昆明很多老旧小区,因为没有公共维修基金,当不在物业服务范畴内的大块公共设施需要维修时,就需要所有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用。而在这笔维修费用的征收过程中,往往有一部分业主存在拒付的情况,影响了大部分业主的利益。

尽管被逼无奈的水木山居和兴隆花园的物管采取的强制措施得到了小区内大部分业主的支持,但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孙文杰律师表示,从法律角度上看,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他建议物管方,“如果最终部分业主仍不愿意缴纳维修费用,物管方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据盛高大城的物管公司总经理许少刚介绍,由于是新建小区,目前盛高大城的公共维修基金设立了专门的账户由房管局监管。如果小区公共基础设施需要维修,须由业主委员会写报告,从公共维修基金中申请维修费用,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因此,许少刚建议,老小区应当尽量成立业主委员会,遇到问题时通过协商解决。如果仍不能解决则采取法律手段,避免越权。

名词解释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

1998年,建设部、财政部发布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开启了我国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先河。开始为非强制性缴纳,后来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之一。从2000年4月1日起,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调整为:多层楼房、别墅一般按照购房款2%的比例收取;高层楼房及多层带电梯楼房一般按照购房款3%的比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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